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承裝、承修、承試三個類別。
取得承裝類 許可證的,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活動。
取得承修類 許可證的,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維修活動。
取得承試類 許可證的,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試驗活動。
承裝、承修、承試電力設施活動的具體范圍主要包括:
1.輸電線路(含公用電廠、并網(wǎng)運行的自備電廠等各類電源點送出線路)工程中的組塔(不含土建基礎)、架線、相關附件金具的安裝、維修、試驗活動;
2.變電(包括變電站、換流站、升壓站等)工程中的一次、二次電氣設施的安裝、維修、試驗活動;
3.供電(含配電)工程所涉及的組塔立桿(不含土建基礎)、架線、變電設施等的安裝、維修、試驗活動;
4.用戶受電工程所涉及的組塔立桿(不含土建基礎)、架線、變電設施(用戶高壓變電所、用戶高壓配電室、用戶低壓配電室、用戶低壓配電盤)等的安裝、維修、試驗活動;
5.前述1至4范圍內(nèi)的電纜接頭、敷設、主要附件設備的安裝、維修、試驗活動;
6.其他涉及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和試驗活動。